【行业招聘】浙江大学2022年下半年实验技术岗位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日期:2022-11-22 浏览数:807

浙江大学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验技术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 需求计划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资格条件及岗位要求,能够在2023年8月31日前正式全职到岗工作者均可参加应聘。


(三)基本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同浙江大学文化精神;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作风优良、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和技能条件,具有良好的发展潜力,具备一定的国际化视野,热爱实验技术、工程技术、图书档案等工作;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公共服务意识;

4. 具有或即将具有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对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国内应届毕业生(非定向、非委培),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应聘,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对留学归国人员,须凭学位证书报名应聘,对其《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

5.年龄一般在35周岁及以下,具有专业技术高级职务者年龄可适当放宽,个别有其他年龄要求的岗位除外;

40周岁及以下指1981年11月20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指1986年11月20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指1991年11月20日后出生。


二、管理方式与岗位待遇

1. 事业编制岗位:录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首聘期一年,考核合格者,学校与其续签合同。工资和福利待遇按学校相关政策执行,按国家有关规定缴交社保与公积金。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和考核

报名自2022年11月4日- 2022年11月20日止。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与条件且有意向者,请将个人简历、技能证书、劳动合同等反映本人能力、经历的相关材料发至各招聘单位,经初审后,进行考核,择优聘用。对于无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人员申报的,要求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取消本次招聘。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具体组织实施,相关安排以各招聘单位后续的通知为准。


(二)考察和公示

考核完毕,各岗位按考核结果确定考察对象。招聘单位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考察通过人员,由招聘单位上报学校,经学校审核通过后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三)体检和录用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的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拟录用人员要求在收到录用通知书三个月内完成入职工作,其中2023届应届毕业生要求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入职工作,否则取消拟录用资格。

拟录用人员放弃或被取消拟录用资格,或考核、考察、体检等环节出现不合格,由学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

在应聘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及录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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