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电镜中心(隶属测试科学实验中心)招聘实验技术人员

发布日期:2021-12-23 浏览数:829

关于吉林大学 2022 年度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启事

校人字〔2021〕292 号

根据《吉林大学 2022 年度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吉林大学面向 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专业技术岗位为初级或中级岗位,招聘岗位共 76 个。具体岗位详见《吉林大学 2022 年度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条件汇总表》(附件)。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新聘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到初级岗位;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 相应学位的新聘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到中级岗位。“以考代评”的专业技术系列人员(会统、编辑、 医务)按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相关规定执行。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遵守国家法律,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 道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二)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含应届毕业生,但须于 2022 年 8 月 1 日 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三)符合各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招聘岗位无特殊要求的,按学校规定执行,具体如下:年龄未满 30 周岁(1991 年 8 月 1 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的,年龄未 满 35 周岁(1986 年 8 月 1 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无违法违 纪行为记录。 

(五)具备较强的专业技术能力,善于合作。 

(六)符合各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具体条件,详见详见《吉林大学 2022 年度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 员岗位条件汇总表》(附件)。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 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 5 年的,不得报名;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 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受到不得报考处理并仍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名。有上述 情形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回避

(一)凡与招聘岗位所在处级单位人员存在夫妻或父母子女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同一处级 单位。 

(二)根据国家对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规定的回避制度,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 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 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 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1.夫妻关系;2.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 子女;4.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 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5.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 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 

(三)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 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严格贯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和《吉林大学关于进一步强化工作回避制度建设 的意见》中关于回避的各项要求。凡与考生存在应当回避关系的人员,须主动向单位报告,并不得参 与任何与考试相关的工作。 


四、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接收纸质报名材料。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应聘人员须保 证报名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如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真实,一经发 现,随时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如应聘人员未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供完整、有效的报名材料,或材料 存在内容不全、不符合要求等情况,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名,学校取消其应聘资格。应聘人员须在吉林大学公开招聘网站(careers.jlu.edu.cn)注册后选择报考岗位并填报个人信息。 

(一)每位应聘人员只可申请一个岗位,一经提交不可更改;应聘人员不得同时报考专业技术人 员岗位和管理系列职员岗位,否则直接取消应聘资格。 

(二)报名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17 日 16:30 时,提交材料不齐全者视为放弃报名。 

(三)原则上各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须达到 5:1 及以上才能开考。报考未达到开考比例 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报名截止时间后的 3 天内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截止时间:2021 年 12 月 20 日 16:30),逾期未改报其他岗位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四)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须在报名网站内如实选择“吉林大学在校应届毕 业生”或“其他人员”。 


五、资格初审 

      学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之前在吉林大学主页通知公告栏 (www.jlu.edu.cn)和吉林大学公开招聘网站对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信息进行公示,学校不再以其他方 式通知。 


六、考试内容和形式

     考试分为专业技术能力测试、基本能力测试、心理状况测试和用人单位综合面试。 

(一)专业技术能力测试 1.专业技术能力测试主要针对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对考生进行测试,各用人单位根据 招聘岗位实际情况,采用实际操作、笔试或面试等方式进行。专业技术能力测试具体要求及时间地点 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2.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各用人单位按照专业技术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该岗位招 聘人数 3:1 的比例确定拟推荐人选。如符合上述条件的末位考生成绩并列,可同时确定为拟推荐人选。3.用人单位对拟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环节。4.学校将在吉林大学主页通知公告栏和吉林大学公开招聘网站公示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及其他相关 事项。(二)基本能力测试 1.测试科目:①基本素养考察②个人能力测验。2.测试形式及时间:基本能力测试为通过性测试,考核通过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基本能力测 试采用线上方式进行,测试时间初步定于 2022 年 1 月 8 日,具体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3.通过标准:基本素养考察、个人能力测验均为百分制。通过标准为总成绩大于等于 120 分。4.学校对拟进入下一环节人选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环节。5.学校将在吉林大学主页通知公告栏和吉林大学公开招聘网站公示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及其他相关 事项。(三)心理状况测试 心理状况测试环节相关事宜另行通知。(四)用人单位综合面试 各用人单位可在符合相关防疫要求的情况下,采用线上或线下方式自行组织开展用人单位综合面 试。1.用人单位综合面试内容:面试内容包括自我介绍和现场提问。2.确定考察人选:各用人单位按照综合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该岗位招聘人数 1:1 的比例 确定推荐人选。如确无合适人选,可取消该补充计划。用人单位综合面试相关具体事宜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七、公示及确定聘用人选

按照《方案》相关规定,对于综合面试确定的考察人选,学校将进行政审。政审合格并经学校相 关会议审议通过后,学校对考察人选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 为聘用人选,按学校相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八、聘用管理 

新聘专业技术人员按人事代理方式聘用管理,与学校签订固定期限聘用合同,首聘期为三年(含 试用期)。首聘期聘期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可续聘三年,并由人事代理方式转为学校直接管 理;考核结果为“合格”等次的,可续聘三年,继续按人事代理方式进行管理;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等次的,学校不再聘用。连续两个聘期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可与学校签订长期聘用 合同;聘期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学校不再聘用。具体待遇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九、其他 

(一)吉林大学依法依规进行公开招聘,各关键环节的重要信息均通过吉林大学官网和吉林大学 公开招聘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请相关人员持续关注。考试全程不收取报名费和任何其他费用。我 校从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进行人员招聘或组织培训,请各位考生及家长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对于假冒吉林大学名义行骗的单位或个人,我校将配合公安部门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二)对于在招聘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学校将追究具体责任人 责任,并取消应聘人员应聘资格。联 系 人:南老师 于老师 夏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166282


具体请联系:

刘老师 13664430739;

张老师 18686691870;

王老师 13341416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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